儿童的智力的辩证法
已有 145 次阅读 字数(646) 2010/11/30 23:34:47
瓦龙认为,智力发展的根本问题就是:(1)智力的两种形态的“转化”问题,即从感觉—运动的智力这一形态到言语的智力的另一形态的转化问题。(2)智力与语言的关系问题。瓦龙指出,智力的两种形态的转化问题,乃是由于有新的因素——解剖学的和机能的构造。由于有了这种新的因素,再加上生活中的一些新的条件,转化才成为可能。同时,使“转化”得以进行的还有模仿。模仿保证了两种智力形态的转化。模仿有两个相对立的极:一极是摹写、复制以及与模型相对立的表象。当转化有了这个模仿的两极时,转化就成为可能的了。但是,如果只把模仿作为是完成智力活动的条件,那么这个理由也是不充分的。转化之所以可能,还在于两种智力的基础。这两种智力的共同基础是空间具有一定的秩序,它不令有运动的一贯性,而且还包含言语的一贯性。对这两种空间都需要具有一定的直观能力。当人们有了这种一定的直观能力时,他们的智力形成了。智力的存在和言语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。儿童的智力和动物的智力之本质上的不同就在于儿童有言语的活动,而动物则没有。瓦龙还认为,言语是一种手段,它使得儿童能对知觉的印象加以分类和组织,言语可称为人的智力活动和发展的条件。
瓦龙最后结论说,如果要给智力下一个定义的话,既不需要用判断的标准,也不需要用内省的方法,更不必将儿童的行动还原为本能的和习惯的盲目活动。儿童的活动之所以能达到目的,主要就是由于有智力活动的存在。智力是“主观的诸因素和客观的诸因素形成不可分割的统一”。简言之,智力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,这就是智力的辩证法。